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翡丽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审查意见的通知
沧管审字〔2020〕56号
沧州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联合审查资料为翡丽湾项目,包括:1#-10#楼、G1#-G3#楼、幼儿园、大门及地下车库。项目位于南宁路以北,贵州大道以东。
经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许可阶段事项联合审查后,意见如下:
市行政审批局:
一、经审查,该项目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通过。
二、经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同意城市建筑垃圾处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幼儿园、地下车库消防设计审查合格。
四、该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符合《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决定予以通过。
住建局:
一、该项目已由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该项目防雷装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二、该项目节能和绿色建筑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级,装配式建筑配建符合要求。
地震局: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工信局:该项目施工图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的相关要求,通过通信设施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