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任丘市中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的申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要求,现对任丘市中医院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任丘市中医院
执业地点:任丘燕山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拟增加执业地点:任丘市长安北道南小征村2号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向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7-2175206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14日